中国—东盟自贸区 3.0 版已签署,区域 90% 以上税目将逐步零关税。选对国家,比努力更重要。
凭 FORM E 原产地证享受协定税率,多数工业品已降至 0,农产品分批降税。适合已形成稳定供应链的常规品类。
15 国统一原产地累积规则(RVC 40%),允许多国材料叠加计算,平均较 MFN 优惠 3.6 个百分点。
新增数字经济、绿色经济、供应链互联互通、中小微企业专章,推动电子发票/支付/提单互认,待 5 国批准后生效。